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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娱乐圈天王竟是我自己 > 第二十三章 我要!

第二十三章 我要!(1 / 3)

 “喂,怎么了?”

沈玉走远了一些接听了电话。

“你带个耳机,我要听。”

“行。”

沈玉笑了笑,回去找了个无线的耳机带上。

回到会客室,两人坐好。

沈玉道:“我们刚刚开了小会,你这个项目我们可以谈。”

可以谈就好。

姜知许道:“你们只需要出平台和制作人员,我们可以五五分账。”

“我们公司负责制作,和宣发。”

“那投资呢?”沈玉问道。

“两千万。”

“告诉他,我要投资,用女儿的名字。”耳机里传来声音。

“刚刚我们开会的时候,正好有个朋友来了,她听了你的项目很感兴趣,想参与投资。”

投资?

姜知许并不希望其他人来投资这个项目,他怕自己控制不了。

问道:“投多少?”

“两千万。”

两千万?

这不是和我一样了吗?

五十对五十?

“告诉他,我要和他一起出资成立个公司,由这个公司来一起进行投资。”

“否则,免谈。”

“女团的一切由他来主导。”

耳机里在此传来了声音。

沈玉复述了一遍。

成立公司?

这本来就是他的计划之一。

毕竟,不可能以离梦影视公司的名义来搞这个女团。

她的人设可是,为了挽救濒临破产的公司,身为总裁的我决定出道作为偶像。

要是还以离梦影视公司的名义来搞女团。

人家一看,投资人居然就是离梦。

那不全完蛋。

所以他本来就像搞一个公司的。

不过不是建立,而是买一个小公司。

小的影视公司多得是。

随便买一个就行。

可现在却要合资建。

这让他有些犯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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