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是亲眼所见,哪有人愿意相信,这么精美的钢笔,是小殿下亲自设计而出?
百官纷纷感叹道。
“这钢笔真的是小殿下研究出来的吗?”
“写出来的字,居然比起毛笔字还要更加好看。”
“如此之小,而且所用的墨水还不多,这实在是太完美了。”
“是啊,今后我等写字都要轻松一万倍。”
“好,实在是太好了。”
朱棣都是一挥手,然后淡淡一笑:“解缙为朕准备笔墨。”
得到消息的解缙立马就开始了研墨。
他想要写一篇文章出来看看。
朱瞻离在旁边看到这一幕,也是非常高兴。
显然这已经得到皇爷爷的认可了。
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。
不出十分钟,一篇几百字的文章就已经被朱棣书写了才出来。
“我的天哪,要是以后我等都运用钢笔来写字,那么一天的工作量都相当于是三天的工作量,这得有多么省心啊!”
“若非亲眼所见,怎敢相信这个世界上还能够发现新的代替毛笔的笔?”
所有人都瞪大眼睛看着朱棣写的字。
很快也有大臣尝试。
但是不少大臣们写出来的字,歪歪斜斜,根本就不及毛笔字一半要好看。
“这钢笔字太难写了吧,我怎么去写都写不好。”
“没有吧,我倒是觉得很简单呀,比起毛笔字要简单一万倍。”
“你看,老吴,我怎么写都把字写的这么难看。”
……
朱瞻离的寝宫里,顿时就变得热闹了起来。
大臣们的喋喋不休,让众人都感到一阵阵奇怪。
有大臣能够写出很好的字,但是有的大臣则是怎么样都写不好字。
也许是因为各个人的身体素质不同,所以才造成这么大的差异。
天下第一支钢笔。
他的所有权,自然是朱棣所有。
没有大臣敢去争夺这个。
“不世之功,功在千秋啊!”
有大臣喊道。
如今的西方世界,还是拿着鹅毛来书写,比起国内就更加懒惰了。
他们用鹅毛,也是为了图一个简单。
几千年以来,大明前面数个朝代全都是用的毛笔来写字。
毛笔是秦朝的蒙恬发明,最后被普及到整个天下。
此前都是用的竹签来写字,以及用刀子在竹子做的书本之上。
因为后来发现了纸张能够去代替竹子,这才走到了今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