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也不必那么紧张,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...更何况,早晚都得再碰上他,还能躲着走不成?”
陈平手有些颤抖,心不在焉地夹了一筷子菜,放进嘴里,却发现嚼的是姜丝。
辛辣的味道,让他有些沧桑的脸一阵皱缩,咬着牙说道:
“是啊,不能躲。躲得了一时,也躲不了一世。”
......
夫子庙前熙熙攘攘。
作为江宁有名的福地,无数人慕名而来。而此时正是旅游旺季,更是人山人海。路灯,街灯,彩灯,以及未暗下去的晚霞,将这里照得好似仙境。
陈夕站在庙前广场,望而却步,对身旁的叶未央道:
“要不要去喝碗汤?”
......
两人坐在小塑料凳上,面前的小桌子上放着两碗鸭血粉丝汤。
面容姣好,堪称璧人的男女,就这样一手火烧,一勺汤地吃着。叶未央脸上少了冷艳,陈夕脸上多了嬉皮笑脸。
这才是他们真实的自己,只愿意展现给对方看的自己。
她忽然抬手,叫道:
“老板娘,再加份鸭肠。”
陈夕假装表情一变,叹道:
“小姐,这么能吃,我可养不活你。”
叶未央傲娇一笑。
“怕什么,你要是没钱,本姑娘包养你。”
陈夕听后一愣。
包养这个词在零四年才刚刚兴起,按照叶未央的身家,好像可以用上这个词,他笑道:
“好啊,那我不愁吃喝,还有个漂亮老婆暖床,求之不得呢。”
叶未央脸色微红,佯怒道:
“谁说要当你老婆,你要娶我,也得看本小姐答不答应!”
陈夕笑笑,没接话。
这是他喜欢的叶未央。不因为她是富豪的女儿,也不因为她的容貌。
只因她是叶未央,仅此而已。
他站了起来,拍了拍长裤,准备走了。
小店搭了个蓝绿色帘子,他抬起手拉了起来,余光却留在了店里的******电视机上。
上面正滚动播放着奥运冠军们的生平事迹。
他心想:“如果有一天,我也那么举世皆知的话,到时候向她求婚,她会答应吗?”
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答案。
“快跟上来,把我弄丢了,我看你哭都不知道去哪儿!”
前面叶未央的喊话,把他思绪拉了回来,他笑道:
“要是把你这个吃货弄丢了,我还能省下不少饭钱呢。”
叶未央一手拿着豆腐串,另一只手轻捶过来,他躲闪着,笑着。
如若有一天,我真的弄丢了你,那么我必先弄丢我自己。
......
零四年九月,天高云淡,落叶初积。